不惑之年:
1.首先,要搞對提告的對象:房子是女房客租的,你如何對男房客提告,要提告什麼罪名?男房客只負責住,他有出面跟你租屋或擔任保證人嗎?若沒有,則不是提告的適格
2.對方未繳納房租,是民事的債務問題;對方將住處弄的污穢不堪,致你需請人花費清潔,也是損害賠償的民事問題,裡面還有部分家具皆屬無價值或廢棄品及私人衣物等沒有拿走,是屬於個人拋棄物權,致你需請人清理,也是損害賠償民事問題;水電都被斷了,因房客無力繳納,水電公司自然會去斷水斷電,這全部都和詐欺及毀損無涉,請問你要以何理由告詐欺及毀損呢?六法全書是沒有如此規定的
3.我個人認為都是民事上的問題,但你又不知對方在何處,無法提告...當初簽租約時不是有留姓名身份證號碼及戶籍地址嗎?你就以那些資料提告,當法院無法送達起訴狀及開庭通知時,就會給你個公文或裁定,要求你向戶政事務所查報被告之最新戶口謄本,你再持那張公文到戶政事務所申請被告的戶口謄本給法院就可以了..倘若對方仍無法送達,就是一造判決,法院會要求你將判決書登報公示送達,那麼你的請求債權就成立確定了,你可以在15年內隨時查扣對方財產抵償債務...問題是,你真的會那麼有空去注意女房客的動向及是否名下有財產或銀行有存款嗎?我想,會不了了之吧!所以,就算法院判你勝訴,你也不一定可以拿到錢...
4.我個人是不喜歡這樣,不過在此順帶一提:我國風行以刑事逼民事還錢,國人常把法院當討債公司..就是你假意提對方詐欺告訴(就說對方欺騙你房子要自己住,結果是承租給他人住,又不繳房租,害你損失慘重),如果法院傳不到人,就會通緝到抓到為止,當抓到後,對方出庭你再向對方要求賠償,對方害怕被判刑,可能就會賠給你!(不過實情對方並沒有詐欺...)
來自: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12121905401香港六合彩開獎號碼香港六合彩運動分析六合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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